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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市优秀典型女律师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8日     作者:荆门律协

荆律〔2019〕2号

关于表彰全市优秀典型女律师的决定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二大精神,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相关文件要求,发挥优秀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女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作出更大贡献。经市司法局、市妇联、市律师协会共同研究,决定对代彬等5名优秀女律师给予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代  彬    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

张  莹    湖北邦伦律师事务所

洪小勤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谢风琴    湖北惠山律师事务所

郑  伟    湖北喜祥致远律师事务所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开创法律服务新局面、谱写法律服务新篇章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全市女律师不断提高知识理论水平及实务技能,有效提升职业理念,坚定信仰、信念,端正执业态度,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精神为全市法治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荆门市律师协会

                          2019年 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