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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的通知

来源:荆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2日     作者:荆门律协

各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创建湖北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就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文明律师事务所创建是深入贯彻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和省司法厅关于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示精神的要求,是全面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需要;是强化律师队伍思想道德素质、优化工作环境、提升服务质量,适应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提高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的认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二、明确目标,完善措施。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目标就是通过文明律师事务所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队伍建设,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水平、社会影响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形成一批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要围绕创建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对照标准,积极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湖北省文明律师事务所标准,各地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对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支部生活制度和党员评价制度;要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加强自律,提高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自觉性,做到依法、诚信执业;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改善办公环境,完善规章制度,保存活动轨迹。

附: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湖北省文明律师事务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