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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诚信执业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0日     作者:荆门律协

各县(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全省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执业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荆门市律师协会总支委员会

                                                          2014年3月20日

 

 

全省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执业 

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和厅党委关于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的要求,省律协党委研究决定,自2014年3月中旬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诚信执业、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内容

紧扣诚信执业、群众满意这个主题,聚焦律师行业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扎实开展“五项活动”:

     (一)开展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全省律师认真抓好两个方面的学习: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李鸿忠、张昌尔同志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汪道胜同志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活动动员会议上的讲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件精神;二是认真学习《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行为规范及《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的意见》。

    (二)开展主题讨论活动。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和职业特点,对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开展两个主题讨论活动。一是开展“讲诚信、负责任、守底线”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全省律师牢固树立诚信执业的“生命线”意识,勤勉敬业的责任意识和依法执业的底线意识。二是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全省律师换位思考,站在服务对象的立场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始终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导向,以群众诉求为信号,以群众不满为预警,积极参与群众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和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的服务。不断加强律师行业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全省律师依法诚信执业,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执业方向。

    (三)开展重点问题整顿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针对现阶段律师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律师队伍和律师事务所两个层面展开。第一,整顿律师队伍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对当事人诚信方面,着力整顿少数律师责任意识薄弱,忽视当事人利益,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不尽职尽责服务,虚假承诺、包打官司,违反行规、所规,私自收案收费、乱收费等问题;二是对司法机关诚信方面,着力整顿少数律师办关系案、金钱案,与司法人员搞不正当交往和极个别律师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等影响公正司法的问题;三是对律师同行方面,着力整顿少数律师搞不正当竞争,扰乱法律服务秩序等问题;四是在对社会诚信方面,着力整顿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出具虚假法律意见书,不讲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等问题。第二,整顿律师事务所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律师事务主任、党支部书记方面,着力整顿带头作用不强、示范引领不够的问题,着力整顿包庇、护短,使律师事务所诚信建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着力整顿律师事务所在立案审查制度、信息公示制度、风险告知制度、投诉查处机制等规章制度上,或缺失或不健全的问题,着力整顿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有规不依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结合实际,加大整改力度。一是要开展自查自纠。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自我检查,自我剖析,找准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二是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执业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顿,决不姑息迁就。三是要建立违法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经常不诚信执业被当事人投诉且经查实而又屡教不改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报省律师协会备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注销其执业证书和会员资格。四是要加大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执业中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力度。既可以内部通报的形式进行披露,也可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向社会披露。

    (四)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对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向服务对象、司法机关发放书面征求意见书,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问卷调查,邀请社会相关人士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他们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的意见和建议。要加强对测评结果的运用,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不断推动全省律师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增进群众感情。

    (五)开展选树典型活动。各地律师协会要注重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扶植和培育一批模范遵守宪法法律、热心社会公益、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省律协党委将适时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律师”、“人民群众满意律师事务所”等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形成学先进、赶先进、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

    二、方法步骤

活动从2014年3月10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整训落实、总结深化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0日—4月10日)。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结合本方案,精心研究制定本地、本所的“诚信执业、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实施方案,积极谋划活动推进措施,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五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扎实开展专题学习和两个主题讨论活动,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夯实开展活动的思想基础。通过集中研学、专家导学、个人自学、网上参学等方式,对重大精神、重要讲话、重点内容进行学习,教育引导全省律师积极投身争做人民满意律师的生动实践,广泛掀起活动热潮。

    (二)整训落实(4月11日—8月10日)。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改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集中开展好重点问题整顿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要结合整训整改,立足队伍建设和律师事务所建设实际,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形成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的律师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总结深化(8月11日—8月30日)。各地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对活动开展情况要进行认真细致的总结,重点总结活动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总结取得的思想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通过总结,进一步发现问题、找到差距、查漏补缺。要结合“七一”表彰工作,开展示范引领、选树典型活动,大力推介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律师、人民群众满意的律师事务所,传递律师行业正能量,凝聚律师事业发展的强大向心力。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律协党委成立“诚信执业、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领导小组,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张正军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省律协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律协秘书处,具体负责活动的整体谋划、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和综合协调。各地律师协会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党委主要同志担任组长,律师协会班子成员要参与进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分类指导。要将此项活动与律师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律师行业无党派人士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紧密联系起来,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各自的情况,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层分类进行指导,确保抓活动、抓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以活动的新成效展示律师队伍的新形象。

    (三)加强检查督导。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党支部书记要身先士卒、率先参与、当好表率,用实际行动为广大律师作好示范引领。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地律师协会党委要对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要加强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通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四)加强舆论引导。各地律师协会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平台,将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以及社会各界的正面评价及时展现出来。楚天律师网站、《律师世界》要开辟“诚信执业、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活动专版、专栏,积极展示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营造强大的活动声势和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