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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先广同志的主要事迹材料

来源:荆门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0日     作者:荆门律协

    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彭先广同志在党务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如下“五个注重”:

    1、注重不断加强党支部组织的发展和建设。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自1994年9月建所15年来,彭先广同志一直担任该所主任。建所之初,该所只有两个党员,彭先广同志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一个新党员后便成立了党支部,并担任了党支部书记。此后,他不断注重引进党员律师,并积极培养和发展新党员。现在,该所党支部已有14名党员,在全所执业律师中占45%,该所9名合伙人中就有6人是中共党员。为切实保障和加强党支部建设,2010年初,在彭先广同志的倡导下,修改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将党支部建设工作列专章增补进了章程,建立了党政联席会议等规章制度,这在全省律师事务所中实属少见,得到了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认可和肯定。同时,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政治学习、定期谈话、党员考核评价、发展新党员等14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2、注重坚持党建带所建。彭先广同志能自觉以高度的党性观念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履行党支部书记的职责,积极主动地抓紧抓好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注重以党建带所建,把党建工作渗透和体现在律师事务所自律性规范化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致力于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职责和使命,保障和促进律师事务所又好又快地科学发展,开拓创新地围绕党的中心工作,为维护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而开展优质、高效、便民的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荣获省司法厅、省律协授予的“十佳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事务所”、“行业文明示范点”、“规范化管理示范点”、“律师文化示范点”、“信用等级AAA律师事务所”等多个荣誉称号。

    3、注重开展富有实效的组织活动。彭先广同志十分注重结合律师行业和律师业务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常态化政治思想教育,落实“三会一课”、政治学习等规章制度。去年年初以来,彭先广同志特别注重以自身的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全所党员和律师,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扎扎实实地搞好以“五个基本”工程提升为突破口的党建工作,实现了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建工作“四有”:有位置、有形象、有行动、有成效,得到省、市领导机关的认可和好评。2010年7月30日,省司法厅、省律协在该所召开了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推荐了该所党支部的做法和体会。2011年3月日,省委组织部工作组到该所检查工作时,对该所的党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4、注重自身时时、事事、处处的表率作用。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彭先广同志做到了严格自律: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带头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带头不做。在律师业务工作中,模范带头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近20年来,他牢固树立了立德做人、立志成才、立功树形、立业为民的思想,承办的各类案件不仅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而且受到了司法部门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之中形成了良好口碑。为了报答党和社会,近几年来,他坚持将自己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了从事担任义务法律顾问、义务宣讲法制课、义务法律咨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协助党政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和涉法、涉诉、上访疑难案件等律师公益性法律服务,得到了省、市领导机关和全国人大法工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和好评。由于该同志的工作成绩突出,连年多次获得了各级领导机关的表彰和奖励。2002年至2005年间,他被省司法厅、省律协评为“十佳律师”、信用等级AAA、“先进个人”。2006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市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分别以简报形式刊载了该同志积极拓展公益性法律服务,积极配合党政机关处理诉讼上访疑难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做法和体会。2007年2月,被省司法厅荣记二等功,同年9月,被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和省司法厅评为“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2008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集中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先进个人”,2009年被省委组织部及省司法厅党组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5、注重带头扶弱济困,奉献爱心。彭先广同志除坚持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给予无私的法律援助外,他还乐善好施,带头扶弱济困,奉献爱心。每逢抗灾救灾捐款时,他都是积极带头捐款。2007年初,他与其他热心人共同筹建成立了荆门市民间慈善组织——荆门市农村育才促进会,任该会副理事长。目前,该会已捐资助学50名贫困学生。其中,他就捐助了两名贫困学生从小学到大学的生活补助费用。